为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荆州交警持续推进“百日行动”
紧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保持路面严查态势
现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警钟长鸣,警示常在
案例一
2026年9月10日8时,丁某饮酒后驾驶货车行驶至荆沙大道路段时,被荆州公安交管二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丁某曾于2017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此次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案例二
2026年9月11日20时许,彭某智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景明观路太岳路路段时,被荆州公安交管二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