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迈入规范化、系统化、法治化新阶段。8 月17日,法典正式施行后的首个工作日,由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左某某、张某某非法采矿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由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据了解,该案系南平市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裁判的矿产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基本案情


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期间,被告人左某某、张某某,为了谋取经济利益,在未取得任何采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安排工人到某山场非法采矿。经鉴定,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共计人民币114.0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