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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人利用无人机非法狩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永州通报7起无人机违法犯罪案例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6-08-31

近年来,无人机应用持续普及,随之滋生出非法破解无人机信息系统、违规飞行、超高“黑飞”,以及利用无人机实施其他违法犯罪等各类问题,严重扰乱空域管理秩序,威胁低空安全。为从严整治无人机领域各类违法乱象,守牢低空安全底线,充分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公布7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
2025年12月至2026年4月,宁远县公安局侦破系列非法狩猎案件,涉案人员利用无人机在永州市多县及广西与永州交界等林区非法狩猎,16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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