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违了法,就要自己把鱼苗补回来。”今年5月,在巴东县神农溪罗坪水域,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人王某、李某在沿渡河派出所民警和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将共计2万余尾的草鱼、花鲢、白鲢鱼苗投入神农溪中,为水域生态注入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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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查获:违法捕捞“零容忍”
5月,巴东县公安局沿渡河派出所民警在神农溪罗溪坝河段开展日常巡逻防控时,发现罗溪坝社区小河口流域有人使用拦网作业。民警迅速上前查看,当场查获王某、李某二人正在违规进行非法捕捞。面对民警询问,两名当事人对使用拦网捕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警方依法将该案移交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拦网属于禁用渔具,禁渔期在禁捕水域使用拦网捕捞,会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环境。”民警王昌盛介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以来,巴东公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违法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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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优先:从“违法者”到“护渔人”
案件移交后,公安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协作,依法对王某、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同时,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责令二人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对受损水域进行生态修复。在民警和执法人员全程监督、指导和见证下,两人自费购买合规鱼苗,亲手投放到同一流域,实现从“生态破坏者”到“生态修复者”的角色转换。


“处罚不是目的,恢复流域生态环境、让违法者真正知法悔过,唤醒群众保护意识才是根本。”沿渡河派出所所长谭志来表示,这种“执法+修复+教育”的模式,既让违法者承担了应有责任,也是一堂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