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禁毒大队接到云南警方移交案件线索:辖区凌云山风景区周边有人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片剂。
氢氧化钠属于强腐蚀性危险物质,同时可被用作制毒辅助原料,若脱离监管流入非法渠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还存在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制毒违法犯罪的现实风险。

接获线索后,分局禁毒大队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管控工作规范,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围绕线索来源、人员身份、货物来源、运输轨迹开展闭环核查,全面固定相关证据,推进案件办理。
经依法调查查明,9月7日,违法行为人蔡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质,所驾小型货车也不具备危化品运输条件的情况下,从南充市高坪区凌云山景区装载氢氧化钠片剂140袋,每袋净重25千克,合计总重量3.5吨,计划将该批危险化学品运往云南昭通。涉案车辆行至云南昭通水富市公安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
云南警方现场完成安全排查、应急处置后,依据案件管辖相关规定,将该案移交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禁毒大队管辖处理。

分局禁毒大队整合两地移交物证、查获材料、询问笔录等全部证据,综合认定蔡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从事危险物质相关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禁毒大队对违法行为人蔡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本案反映出部分货运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危险化学品的属性、运输要求认知不足,主要存在两方面风险:
一是公共安全生产风险。氢氧化钠为强腐蚀性物质,非专用车辆运输,包装破损就会腐蚀车辆、灼伤人员,还会污染土壤水体,引发公共安全事故。
二是禁毒源头管控风险。氢氧化钠可作为制毒辅助原料,如果脱离监管流入不法分子手中,极有可能被用于非法制毒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警方郑重提醒:危险化学品运输属于许可类经营活动,承运主体、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均应当取得法定资质。广大货运从业者要强化法律和安全意识,坚决拒绝承接手续不全、来源不明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业务,切勿因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

